签证申请网站: http://www.visaforchina.org/
中国签证种类
中国签证种类分为外交签证、礼遇签证、公务签证、普通签证,其中普通签证主要分为:
(一)旅游、探亲签证(“L”字签证):发给赴华旅游、探亲或因其他私人事务短期赴华的外国人。
(二)访问签证(“F”字签证):发给应邀赴华访问、考察、讲学、经商、进行科技文化交流和进修、实习等停留期不超过6个月的外国人。
(三)学习签证(“X”字签证):发给赴华留学、进修或实习停留期满6个月以上的外国人。
(四)工作签证(“Z”字签证):发给赴华工作、商业演出或进行学术交流的外国人,及其随任配偶和未成年子女。
(五)乘务签证(“C”字签证):发给赴华执行乘务、航空、航运任务的外籍国际列车员、机组人员和海员。
(六)记者签证(“J”字签证):分“J-1”、“J-2”两种。“J-1”签证发给赴华常驻的外国记者及其随任配偶和未成年子女;“J-2”签证发给临时赴华采访的外国记者。
(七)过境签证(“G”字签证):发给过境中国前往第三国或地区,在机场停留超过24小时或出机场的外国人。
(八)定居签证(“D”字签证):发给经批准赴华定居的外国人。
免办签证
1、 持与中国建交国家的普通护照已在香港、澳门的外国人,经在香港、澳门合法注册的旅行社组团进入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(指广州、深圳、珠海、佛山、东莞、中山、江门、肇庆、惠州市所辖行政区)旅游,且停留不超过6天,可免办签证。
2、 新加坡、文莱、日本3国持普通护照的公民前来中国大陆旅游、经商、探亲访友或过境不超过15天,从中国对外国人开放口岸入境时,可免办签证。但以下情况需事先办妥签证:
申请签证指南
一、须提供的基本申请材料
(一)护照——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、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。
(二)签证申请表——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》1份。凡申请赴华工作(“Z”字签证)、学习(“X”字签证)、第三国公民及使用同一护照偕行人还须填写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附表》1份。请如实完整填写并签署。
(三)照片——小2寸(48mm×33mm)近期、正面、彩色、免冠护照照片1张。请粘贴在申请表上。
(四)居留证明——第三国公民在美国申请签证时需提供在美居留、工作、学习的有效证明,或有效的美国签证原件和复印件。
(五)原中国护照——在中国(含港、澳、台地区)出生,后加入外国国籍者,第一次申请签证,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及延期页(如有)复印件。
(六)更改姓名证明——如果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,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。
(七)原中国签证——出生在中国且曾获得中国签证的外籍华人,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时,应提供原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。
二、须提供的其他材料及特别说明
(一) 申请访问签证(“F”字签证)——下列之一的邀请材料:
(1)中国有关单位签发的《被授权单位邀请函》或《邀请确认函》;或
(2)“被授权单位”以外的中国地方政府或各类公司、企事业单位出具的邀请函。
* “被授权单位”以外的中国地方政府或各类公司、企事业单位出具的邀请函,须包含以下事项:
① 被邀请人个人信息: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等;
② 被邀请人访问信息:来华目的、抵离日期、访问地点、与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关系、费用来源等;
③ 邀请单位信息:邀请单位名称、联系电话、地址、单位印章、法定代表签字等。
* 一般情况下,邀请函可以是传真件、复印件或打印件。必要时,领事官员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邀请函原件,或提供有关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,或面谈申请人。
* 对申请人提供虚假邀请函或其他不实情况的,将予拒签。
* 根据中美《为商务、旅游人员互发一年多次签证协议》,美国公民可根据需要申请一次、两次、半年多次和一年多次旅游/访问签证。
* 近两年来两次以上获得“F字”签证,或持有在华投资证明、营业执照等文件的美国公民可申请两年多次商务/访问签证,但须提供原“F字”签证或上述有关文件复印件。
* 中国公民的外籍配偶、子女,以及所持护照的出生地为中国(含台、港、澳地区)的美籍华人及其配偶、子女,可申办长期有效、多次入境商务、访问签证。申请时须提供中国境内亲属出具的邀请函及亲属身份证件复印件,以及结婚证书、出生证明等配偶、子女关系证明文件。
* 领事官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颁发不同有效期、停留期和入境次数的签证。
(二)申请旅游、探亲签证(“L”字签证)——下列之一的邀请材料:
(1)“被授权旅游单位”签发的“旅游邀请函”;或
(2) 中国境内各类公司、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邀请函。中国境内个人出具邀请函时,需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;或
(3) 往返机票订单和酒店订单。
* 邀请函须包含以下事项:
① 被邀请人个人信息: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等;
② 被邀请人访问信息:来华目的、抵离日期、访问地点、与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关系、费用来源等;
③ 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:邀请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、联系电话、地址、单位印章、法定代表签字等。
* 一般情况下,邀请函可以是传真件、复印件或打印件。必要时,领事官员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邀请函原件,或提供有关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,或面谈申请人。
* 对申请人提供虚假邀请函或其他不实情况的,将予拒签。
* 中国公民的外籍配偶、子女,以及所持护照的出生地为中国(含台、港、澳地区)的美籍华人及其配偶、子女,可申办长期有效、多次入境旅游、探亲签证。申请时须提供中国境内亲属出具的邀请函及亲属身份证件复印件,以及结婚证书、出生证明等配偶、子女关系证明文件。
* 领事官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颁发不同有效期、停留期和入境次数的签证。